2012/11/12

港標準較德國寬鬆10萬倍 (蘋果日報 2012-11-12)


本港採用世衞認可的「國際非電離輻射防護委員會」(ICNIRP)標準,被質疑袒護電訊商利益,極度寬鬆,比中國寬鬆100倍,更較德國IBN寬鬆10萬倍,以致「冇可能超標」過去三年本港有約350宗電磁波安全投訴,但全部因「無超標」而毋須拆除有關設施,令部份地方的市民暴露在高電磁輻射下。


擁有德國地質生物學家資格的周博文批評,本港採用的標準過於寬鬆,「基本上冇可能超標,方便電訊商做嘢嘛!」
城市大學電子工程系副教授梁世榮也認為,世衞的標準過於寬鬆,有些國家自設較嚴格的目標值(Targeted Value);但香港並無設目標值。他坦言:「符合標準唔代表對健康冇影響。」


被質疑偏幫電訊商


本港採用的ICNIRP標準,制訂於1998年,限制電磁波的功率密度為每平方米1000萬微瓦(μW/m2),較中國的標準10萬微瓦高100倍,更較德國建築生物學院(IBN)的標準(見上表)相距10萬倍以上。而ICNIRP被質疑與電訊商關係千絲萬縷,有委員被揭發持有電訊商股份,另有兩委員的研究經費,間接由手機製造商及全球流動通訊系統協會贊助。
電磁波專家陳國雄表示,ICNIRP標準是根據大量的動物及細胞實驗研究數據而制訂,但大部份研究是短期實驗,忽視電磁輻射長遠對人體健康的影響。


香港居民屢次投訴電訊商的發射站設施,都被當局用「無超標」作擋箭牌。2004年數碼通被揭發在灣仔將「住宅變發射站」,但屋宇署指,發射站裝置不算「重大的用途更改」,未有違法;當時的電訊管理局(今通訊辦)強調輻射水平遠低於ICNIRP標準。


今年5月,鰂魚涌一幢舊樓頂層女住客,揭發隔壁劏房安裝了最少7個手機發射站。今年6月,黃竹坑一名女居民投訴附近安裝的12組發射站,影響睡眠質素,在舊居一晚可睡7小時,遷至現址後只能睡4小時;其鄰居亦有失眠、耳鳴、頭痛等情況。


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表示,如發現通訊設備輻射超標,會要求營辦商移除設備或將其輻射降至合理水平;但過去三年共接獲約350宗有關投訴中,沒有一宗是因發射基站輻射超標而被要求遷移或拆除。


Link: http://hk.apple.nextmedia.com/news/art/20121112/18064664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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